玻璃鋼消防水池技術要求
發布時間:2024-09-02
要求: (1)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合并的水池,應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設施。(2)容量超過1000m。時,(高層建筑消防水池的總容積超過500m。)時,應分成兩個設置。(3)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其取水EI。2、當消防水池采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于100m³。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于50m³。3、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于500m³。消防水池的設計要求:1、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用水合用一個水池時,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2、為了保證火場供水的可靠性,當計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積小于36m^3時,仍應采用36m^3;為了確保清池、檢修、換水時。2、消防水池采用兩通道消防供水,發生火災時連續供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應根據計算確定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但不得少于100立方米。 僅提供消防栓系統時,不應少于50立方米。3、消防車總有效容積大于500m時,應設置兩個可獨立使。消防水池設計要求有:(1)消防用水與生產、生活合并的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設施。圖